聚焦两会——这些代表委员为社会组织发声(二)

作者:sch
时间:2022-03-16



3月11日,2022年全国两会完成各项议程,圆满落下帷幕。两会期间,许多代表委员为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积极建言献策(聚焦两会|这些代表委员为社会组织发声),还有更多好声音,一起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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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芸

全国人大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樊芸指出,一些行业协会名义上是在搞“信用评级”,但实际上评级都是以企业业务规模、营业收入、员工人数等作为主要指标,有关“信用”本身的指标很少,甚至有的评上最高级别的企业,还会发生失信和违法的情况。

樊芸代表建议,国家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针对专业服务业领域的行业协会的大检查,坚决规范评级行为。同时,应改变按规模、人数、收入等作为“信用评级”主要指标的做法,将企业的失信情况、服务质量等作为主要指标,以此给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刘金接

全国人大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刘金接提出系列建议,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相继出台的当下,要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推动慈善组织打造更强大“慈场”。

一是政府部门要建立公益慈善行为导向机制。政府要进一步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的公益慈善行为导向机制,支持公益慈善组织提供专业化、多元化、个性化的未成年人保护服务。

二是支持优秀公益慈善机构发挥优势做出示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方面,在政府部门人员有限、部分地区财政并不富余的背景下,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发挥优秀社会组织的作用,促进他们提供专业化、特色化服务尤为重要。

三是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净化慈善生态。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未保领域公益慈善活动和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把社会力量进入未保领域的入口关,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打造线上线下平台,动员各界人士参与监督。


金宪

全国政协委员




金宪委员认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存在的不良行为,影响到社会组织的社会形象,导致社会公信力缺失,严重的甚至会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他建议,进一步落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综合性监管机制。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协会乱收费、利用政府名义擅自开展活动等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和曝光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社会组织。

金宪还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和监督,指导其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对换届选举、年检、年度报告审核、财务审计、资金监管、活动内容、信用监管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从而有效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为会员企业服务。


杨玉芙

全国政协委员




全国政协委员杨玉芙认为,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外部行为的规范和内部治理的引导,切实解决社会组织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扭曲市场规则的问题,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转自:江苏社会组织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