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的独到分析

时间:2017-11-01

       本书选题的意义重要。伴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深化,公益基金会作为一种公民社会力量的崛起,成为一个颇受学术界关注的现象。正如作者所言,公益基金会在社会经济政治发展中的功能与责任,使加深对公益基金会的治理问题研究成为必要与可能。

       本书选取的分析范式比较成功。公益基金会是社会自主性发展的产物,但由于政治主导型现代化的突出特征,中国公益基金会带有典型的“官民二重性”色彩。作者在中国现代化的特殊场景中紧密把握中国公益基金会的这一总体特征,将这一特征贯穿于对公益基金会发展脉络、内部治理及其与外部主体关系的分析之中,让读者能够清晰地看到“官”属性与“民”属性在公益基金会的内部运作和外部交换中的碰撞与互动。

       本书对中国公益基金会内部治理的某些分析具有独到之处。如,作者引入公司治理结构分析中的“内部人控制”模型来分析中国公益基金会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作者发现,公益基金会组织中的“内部人”或者是具有经理角色的秘书长,或者是具有决策职能的理事长或常务理事,或者是他们之间的联合。鉴于此,作者提出公益基金会要引进外部治理,增加资产捐赠者和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形式,杜绝在理事会、监事会、以及执行层之间在长期博弈中形成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使他们作为公益资产的代理人,忠实履行对社会公益委托人的责任。这一用外部治理来削减“内部人控制”效应的策略,为中国公益基金会的治理提出了一条有价值的改进思路。

       本书对中国公益基金会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关系的分析也颇有新意,尤其是关于中国类社区基金会的研究显示了作者思想的火花。在以往学者关于社区基金会研究的基础上,作者指出,在中国社区发展的现实中,客观存在的主要是各种为社区居民服务的基金组织而不是基金会,他们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合法性,是一种准正式的基金会,即类社区基金会。这种类社区基金会具有基金会运行的内部规则和特性,它们通过动员社区共同体中的成员筹集资金、整合社区共同体中的资源提供服务。作者发现,类社区基金会符合中国人的社区文化认同心理,迎合了当前社区建设需要,更重要的是类社区基金会的草根色彩更加浓烈,官方属性较为微弱,符合非营利组织的一般模式,因而类社区基金会的发展有可能成为中国基层公民社会发展的生力军。作者关于类社区基金会的洞见,为中国公民社会的研究提供了极有意义的启示。

       本书在对中国公益基金会与政府关系分析中提出了一些有创见的观点。作者发现,在现实中,中国公益基金会与政府的关系十分微妙:一方面,政府依赖基金会组织整合社会资源;另一方面,政府又担心体制外的组织力量会影响政治稳定。所以,政府对公益基金会展示出信任与管制并存的双重态度。作者敏锐地观察到,政府经常使用管制手段来提高公益基金会的可信任度:一是建立个人信任机制,即任命退休官员担任公益基金会的负责人;二是建立严格管理规则,约束公益基金会运行。作者指出,政府对公益基金会的信任与管制程度,从根本上决定了两者的关系模式,进而直接影响到公益基金会生存的制度环境和行动权利,现实是,中国大部分公益基金会在与政府的博弈中更多地采用“妥协式发展”的策略。由上可见,作者关于政府对公益基金会信任与管制双重态度的归纳,对这两种态度在具体管理行为中相互交织的微观分析,对公益基金会在信任与管制并存的政策环境中妥协式发展策略的描述,给我们勾画出政府与公益基金会互动博弈的生动场景,既丰富了我们对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的感性认识,又深化了我们对中国社会管理体制的理性思考。

       作为政治学博士,作者在本书的写作中倾注了对中国政治发展的强烈关怀,对公益基金会的研究也被引入这一关怀的范畴之中。作者以政治民主化、政治社会化、政治理性化、政治制度化作为政治发展模型中的因变量,分别阐述了公益基金会对这些变量的影响。作者非常理性地分析公益基金会对中国政治发展的价值,既充分肯定其作用于政治发展的可能性,也注意指出其有限性,同时还提出了强化推动作用的有效路径。作者强调,公益基金会作为一个以民主、商谈、参与、理性为特征的公民社会组织,对国家的政治发展产生了隐性的深刻的影响,也体现了公民社会组织与政治发展实现和谐互动的可能。这一部分的分析,在内容上有助于丰富中国政治发展理论的研究,在方法论上体现了政治发展理论吸收社会学等其他学科理论和方法的基本趋势,让读者颇受教益。

       如果说本书还存在着些许瑕疵,笔者认为可以主要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研究中对案例的选择和运用还可以继续丰富,对案例的剖析还有进一步深化的空间,若能对具体案例与既有理论范式之间的一致性和冲突性做出解读,将会使研究更加完美。二是,作者分别探讨了公益基金会与社会、政府、政治发展的关系,并分别使用了“合作治理”、“协同治理”、“参与治理”来概括这三种关系模型,但作者似乎忽略了对这三种概括做出内涵的清晰界定和区分,对公益基金会在这三种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机制究竟有何差异可以做进一步的深化研究与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