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周玉龙副市长在苏州市社会组织评估与公信力建设大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7-11-01

同志们:今年5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以来,全市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氛围日益浓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社会组织评估和公信力建设大会,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5月26日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首先,我代表苏州市人民政府,向我市首批获等级的社会组织表示热烈祝贺!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各业务主管单位,向全市9000个社会组织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问候!刚才,市民政局陈燕颜副局长总结了去年社会组织评估试点工作,对全面推开社会组织评估和公信力建设工作,作了很好的动员部署。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太仓市市民政局、昆山市建筑行业协会等单位交流了开展公信力建设的做法和开展等级评估的试点经验,苏州市食品副食品业商会代表首批35家等级社会组织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了“加强公信力建设”的倡议书。这次会议时间不长,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创新性,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组织治理能力和公信力建设。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地位作用今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深刻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强调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苏州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这既是加快建设“三区三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机遇期,又是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解决发展深层次问题的矛盾攻坚期。面临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任务比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更为繁重、更为紧迫。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解决好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重强势群体权益主张轻弱势权益保障、重管控轻服务、重政府履职轻主体多元化作用发挥等问题。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新格局,社会组织作为“第三部门”,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日益凸显。 1.从社会地位看,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而特殊的角色。一是建设事业的组织者。社会组织通过参与社会管理、协调各类关系、提供公共服务,形成了整合资源、行业自律、服务会员的体系和平台。二是社会事务的承接者。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社会组织承担了政府转变职能而转移的部分公共服务和管理事务。三是行政管理的协助者。社会组织通过授权、委托等形式形成“政社合作”机制,协助政府实施一些属于社会自我调节范围的社会事务。四是现代服务的提供者。据了解,全市社会组织为社会提供了近25000个就业岗位。一大批民办的教育、培训、医疗、养老和中介等机构直接为社会提供着各类公共服务,800多家行业协会组织和带领所属会员企业参与了社会公共服务,近5500家社区社会组织已成为快捷便民的家庭服务体系的生力军。五是社会文明的促进者。社会组织所提供的各种公共服务、创办的各类公益事业和开展的各类社会活动、公益活动,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2.从功能作用看,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桥梁纽带作用。面对社会发展、转型中的各种利益矛盾,社会组织作为党和政府与社会成员的中介力量,把分散的群众意见和利益诉求以集中的、制度化的、理性的方式反馈给政府,做到下情上达。社会组织同时以桥梁纽带的身份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上情下达,从而实现政府与社会成员的有效沟通、社会成员对社会事务的有效参与。成为推进“政社互动”的“润滑剂”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分解剂”。二是参谋助手作用。社会组织以政府助手的身份,在党和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中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成为积极的推动力量和促进要素;通过“民间组织”的力量激发社会活力,降低社会管理的行政成本;积极建言献策,跟踪分析带有全局性、苗头性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日益成为社会建设的“推进器”和收集、反映社情民意的“智囊团”。三是公共服务作用。社会组织结合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行业优势、专业优势,替代政府为会员及社会提供各种直接的、间接的公共服务,成为政府转移职能的“承接器”和现代服务的“新业态”。全市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将“健康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列为社会建设六大发展体系之一,提出要更加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提供社会服务的能力,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健全、诚信自律、作用显著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和多方参与、监督有力、科学规范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市委办、市政府办已下发了五个配套文件,其中之一就是《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办发〔2011〕63号)。提出了社会组织发展“倍增计划”,到“十二五”末,实现全市社会组织登记数倍增,万人(户籍)拥有社会组织数10家以上。按照“十二五”期间等级社会组织达30%以上的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可以说,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好机遇。政府各部门和社会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积极组织和引导社会组织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应有作用。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水平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和公信力建设,是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改进监管方式,促进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全体社会组织都要增强责任感,主动融合发展,积极参与等级评估,大力推进公信力建设,在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利益诉求、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发展方面作出新贡献。(一)以等级评估为抓手,规范内部治理,提升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当前,我市的社会组织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能力,服务社会、服务会员的能力还不强。部分行业协会结构不合理、行为不规范、作用不突出,覆盖面不广,行业认可度、社会影响力偏低;一些基金会和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项目偏少;少数民办非企业单位收费不合理,存在营利化倾向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组织的公共形象。究其原因,一是自律机制不健全。部分社会组织社会责任感不强,法人治理机制尚未形成,内部运行还不规范。二是监管体系不完善。对社会组织的检查考核不严格,评估制度不完善,执法监察不到位。三是信息披露不全面。缺乏科学的信息披露标准、方式和程序,部分慈善类组织不能及时、全面地向社会披露财务信息、捐赠信息和活动信息。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去年,我市进行试点,今年将全面推开。各地、各相关部门一定要以等级评估为“抓手”,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各社会组织一定要积极参与,在评估中规范内部治理,在评估中提升参与社会建设、提供公共服务能力(二)以公信力建设为标尺,强化自律自治,优化社会组织的公益形象。要广泛深入开展公信力建设,认真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强化公益理念,增强社会组织责任意识。社会组织的资金、资源来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其功能作用的发挥与社会信任、社会支持密不可分,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社会是社会组织与生俱来的的公益使命。加强社会组织公信力建设,要确立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公益价值,激发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更好地实现公益追求和公益目标。二是强化专业理念,促进社会组织自律自治。专业的服务理念、技能优势、人才队伍以及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不仅是社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更是社会组织从粗放式发展向科学化发展转型的关键所在。加强社会组织公信力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评估体系和监督体系,激励社会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民主机制和自律机制,推进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在提升服务绩效和社会信誉的同时,显著增强社会组织的自律自治能力。三是深化品牌理念,推动社会组织科学发展。品牌形象是社会组织的无形资产,对于宣传公益理念、整合社会资源,提升服务效率,实现价值目标具有持久的推动效应。加强社会组织公信力建设,要营造奖惩分明、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制度环境,扩大社会参与和社会监督,激发社会组织的生机活力,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律,以优质服务和诚信服务树立形象、打造品牌,走上锐意创新、追求卓越的科学发展之路。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努力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社会组织作为一种蕴藏于社会的蓬勃力量,日益成为政府行动的有效支撑和补充,是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宝贵资源。要大力发展公益慈善类、新兴产业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搭建培育发展平台,发挥其培育社会组织、集聚社会工作人才、推进专业服务的作用。要逐步将事务性、辅助性、公益性职能转移、授权或委托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担。要按照省市要求,建立社会组织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发展。要积极发挥联合性社团的引领、枢纽、服务和共治平台作用,积极推动 “政社互动”。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切实把培育社会组织作为各级政府的应尽之责,创新社会组织的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改善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组织的组织领导。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要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监督管理,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协助登记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业务指导。发改、财政、人社、物价、税务、质监、公安和金融等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组织既依法监管又支持扶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要充分发挥市科协、文联、社科联、总商会、体育总会、工经联等枢纽型、联合性社会团体的“团结引领、枢纽服务”的积极作用,着力推动“政社脱钩”、“政社分设”和“政社互动”。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社会组织的管理,推进社会组织的民间化、职业化和专业化进程。同志们,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担当起管理服务职责,各社会组织要恪守自律诚信,提升服务能力,真情回报社会,共同开创我市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为建设“宜居新苏州,创业新天堂,幸福新家园”作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